本中心華語班外籍學員團體意外保險自2003年夏季期起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,每期三個月,每期每人保險費為325元(自2020年秋季期起)。外籍學員團體意外保險契約保障內容如下:
意外傷害事故定義 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。
意外身故給付
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,因遭遇意外傷害事故,以致身故者,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新台幣100萬元。
意外殘廢給付
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,因遭遇意外傷害事故,以致殘廢者,依不同殘廢等級給付,最高為新台幣100萬元。
意外傷害醫療限額給付
被保險人在合約有效期間內如遭遇意外傷害,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起算180天以內,在經登記合格之醫院或診所治療,保險公司會依實際醫療費用,就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的部份給付。「每次傷害醫療給付限額」在3萬元以內,就所需且合理之醫療費用,實支補償金。
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保保險給付者
被保險人如果還沒有全民健康保險,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診所治療,保險公司會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醫療費用的65%給付,但「每次傷害醫療給付限額」最高為3萬元,就所需且合理之醫療費用,實支補償金。
申請時須檢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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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在臺灣開立的金融帳戶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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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統一證號(外僑居留證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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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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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診斷證明書(中文) |
除外責任
自殺、犯罪行為、酒後駕(騎)車及其他依本國政府規定之事項。
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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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理賠申請於用印後由學生自行掛號郵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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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以上各項給付,申請時皆須檢附相關之證明書或診斷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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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依承保公司規定,70歲以上恕不提供保險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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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如有相關未盡事宜,以國泰人壽保險公司簽訂之保單條款款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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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本項保險中心屬代辦性質,若有任何醫療糾紛,請投保學員自行與保險公司協商解決,本中心概不負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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