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長簽證與居留證

申請居留簽證

延長簽證與居留證
延長停留簽證

步驟1
請在簽證到期7天以前,先到中心網站「證明文件申請」申請一份「在學證明書」(含「出缺席紀錄」)。如果有需要,需預繳下一期學費。

步驟2
到辦公室填寫「外國人居(停)留案件申請表」。

步驟3
攜帶「外國人居(停)留案件申請表」、「在學證明書」(含「出缺席紀錄」)、「護照正本及影本乙份」至台北巿、新北巿移民署服務站,辦理延長簽證期限之手續。


延長居留證

步驟1
請在簽證到期7天以前,先到中心網站「證明文件申請」申請一份「在學證明書」電子檔(含「出缺席紀錄」)。如果有需要,需預繳下一期學費。

步驟2
到移民署「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」辦理延長申請,申請通過後,自行下載更新後居留證。

注意:
若簽證逾期,未辦理延長簽證手續,除被罰款外尚需於限期內出境,請務必在所持簽證到期日前,辦妥延長簽證之手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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