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人員區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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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用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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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職等職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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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用職務代理人
(代理四職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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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用人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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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語文教學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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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名 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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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取1名,並得增列候補至多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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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資格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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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學歷: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後具一年工作資歷或碩士(以上)畢業
2. 具備會計及採購核銷概念
3. 英文聽說優(面試將加入英語口試)、讀寫佳
4. 具文書處理 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 能力及資訊處理能力
5. 人格特質:主動積極、願意學習,並能融入團體工作、具有良好的帶團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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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主要工作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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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華語教師薪資、聘任及保險相關業務
2. 臨時人力薪資及保險相關業務
3. 預算編列及經費核銷(含短期團)
4. 財產物品請購、核銷及管理
5. 各類課程排課事宜
6. 資安及個資單位管控
7. 單位網站及成績系統管理
8. 學生電郵申請
9. 華語文碩博學程學生實習
10.非學位境外生入境事宜(因應新冠疫情增列)
11.單位公文收發
12.其他交辦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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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工作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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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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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薪 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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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(自四職等下限起薪34,758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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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工作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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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華語文中心(國際大樓一樓360101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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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應繳交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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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履歷表(請自本校人事室/表格下載/約用人員/進用,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)。
2.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大學校院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須經駐外館處驗證)及工作資歷相關證明文件(例如:勞保投保明細表、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)。
3. 英文自我介紹
4. 其他有利於申請之證明文件(例如英文檢定或專業證照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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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收件截止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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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16 日(星期五)17:00 時前,請將資料送交或電郵華語文中心戴文慧專員,以資料送達華語文中心時間為主,逾期歉難受理。 (應徵信件請寄至 ca79t@nccu.edu.tw, 附件請勿超過5M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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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甄選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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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,通知參加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
2. 依面試結果,擇優錄取。
3. 信封/電郵請註明「應徵華語文中心四職等行政專員職務代理人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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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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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缺(預估缺),代理期間自112年1月30日至112年11月30日,若代理原因消滅,聘期屆日將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前一日。
2. 如有教育部「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」第3點各款情事者,本校不得僱用;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,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。
3. 面試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宜,另行通知(不克參加視同放棄)。
4. 本職缺優先進用身心障礙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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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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