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政治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
113學年度徵聘教師公告
一、應徵資格: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2. 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
3. 口齒清晰,華語發音標準,聽說讀寫表達流暢,並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。
4. 具備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。
5. 具一年以上華語教學經驗 (由任職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)
6. 同時有以下經歷尤佳: (1) 國內外已立案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畢業生 (國外學歷需附上駐外館認證證明)
(2) 曾修習華語文相關系所課程達20學分以上
(3) 接受過華語師資培訓課程120小時以上者
二、徵聘名額:兼任講師6-8名。
三、起聘日期:最快於民國114年2月1日(113學年第2學期)起聘。
四、應徵資料:
1. 個人履歷表 請自本校人事室/表格下載/教研人員/聘任 6-7-1.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任:兼任),下載並填寫完成。
2. 碩士(含)以上學歷證書(國外學歷需附上駐外館處認證證明)。
3. 碩士(含)以上學歷成績單影本。
4. 碩士(含)以上論文影本。
5. 其他學經歷資料,含現職聘書影本、相關證書、相關經歷證明等。
*若有華語教學相關著作等,請附上五年內代表著作和七年內參考著作,以及著作目錄各1份(限與應徵專長相關之著作,請按發表年份由近至遠排序,並載明著作名稱、出版處或期刊名稱、出版時間等);外文著作需另附中文摘要五千字左右。
五、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(週五)16:00前。將您的個人應徵資料以email寄到ca79t@nccu.edu.tw,標題請註明「應徵兼任教師:申請者姓名」。
若於寄件後三日未收到回覆確認信件,請即來電詢問,以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六、通過審查之應徵者,本中心將另行邀請到院面試。
七、聯絡電話:2939-3091分機62055戴專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