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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缺課時數過多將影響簽證及居留簽證是否得以延長,請密切注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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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每次上課必須親自簽名。每一堂課遲到、早退合計超過20分鐘(含20分鐘),都以缺課1小時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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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出席時間應以教室時鐘為準,並自抵達教室開始計算。課程中如有遲到、早退等情況,應由學生自行在簽到表註記各段上課時間,並由教師確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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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政治大學學籍生或交換生如有衝堂情況,請繳交一份由所屬單位/系所核章之『選課證明單』,始不計算衝堂時段之缺課時數;未繳交者視同缺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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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疾病、手術及住院等出缺席認定規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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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因重大疾病住院者,其住院期間可不計算缺課時數,但應提供公私立醫院或診所醫師診斷證明書備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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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因疾病需動手術者,其手術期間可不計算缺課時數,但應提供公私立醫院或診所醫生診斷證明書備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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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|
因急診就醫,或手術後經醫師指示需在家休養,以致無法到課者,其休養期間得不計缺課時數,但以7日為限(含例假日),並應提供公私立醫院或診所醫師診斷證明書備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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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|
請利用非上課時間去看醫生。非上述原因缺課者,一律列入缺席時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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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代表政治大學校隊或系隊參加比賽者,視同公假,不計算缺課時數,但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備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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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凡缺課超過上課總時數1/4以上,下期將不得於本中心繼續研習。本中心將同時依規定通報移民署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