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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人員區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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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用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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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職等職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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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職等行政專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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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用人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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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語文教學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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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名 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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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取1名,並得增列候補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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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資格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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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歷: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後具一年工作資歷或碩士(以上)畢業
- 專業技能:具全民英檢中高級(含)以上、行銷與公關處理能力。
- 一般技能:能協助撰寫各項計畫書及報告
- 語言能力:英文聽說讀寫優(面試將加入英語口試)
- 電腦操作能力:精通電腦文書處理技能
- 人格特質:主動積極、願意學習,並能融入團體工作、具有良好的帶團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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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主要工作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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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中心對外中英文窗口
- 負責招生宣傳(含社群媒體編輯/編寫文宣等)
- 國際交流合作業務
- 新生招募、文件審查、新生訓練等新生相關業務
- 學生事務相關業務
- 學生校內外活動(競賽、成果發表會等、協助校外教學)
- 學生短期團活動規劃及辦理
- 學生住宿業務
- 協助各項計畫書及報告撰寫
- 其他教學行政支援及臨時交辦業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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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工作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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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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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薪 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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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(自四職等下限38,336元起敘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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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工作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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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華語文教學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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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應繳交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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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校約用人員履歷表(請自本校人事室/表格下載/約用人員/進用項下,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:附照片、自傳)。
-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(國外大學校院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須經駐外館處驗證),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文件,如英語檢定證明或工作成果等。
- 英文自我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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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收件截止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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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7月12日(週日)下午5時止,請將資料送交電郵華語文中心戴文慧專員,以資料送達華語文中心時間為主,逾期歉難受理。 (應徵信件請寄至 ca79t@nccu.edu.tw, 附件請勿超過5M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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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甄選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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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,通知參加筆試與面試。
2.依筆試與面試結果,擇優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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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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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,合者通知參加筆試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2.筆試.面試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宜,另行通知。
3.電郵請註明「應徵華語文中心四職等行政專員」。
4.歡迎身心障礙者投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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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6 月 2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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